通知公告

山东大学关于启动教学骨干培养计划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6-08 16:19:28点击次数:1133次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山东大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项方案》,通过明确教学骨干培养对象,引导学校、学院和基层教学组织共同强化政策、资金、团队和条件支持,构建三层次、三阶段系列化教师教学发展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四有”好老师,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教学大师,引导教师积极践行“四个相统一”,做好“四个引路人”,经研究决定启动教学骨干培养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或专聘教师

二、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确认的包括教学骨干和教育家型教师培养对象两类。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先进,在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教学学术水平,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3.有意愿、有能力作为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引领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开展一流建设,并积极服务学院和学校的本科教学和教师教学发展工作。

(二)申报教学骨干还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条:

1.承担过示范课教学、教学培训、教学咨询等校内或院内工作,组织或参与过校内教学研究和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获得过ISWFDW培训证书者优先。

2.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者出版过较有影响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作为课程负责人获评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

3.获得过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教育家型教师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条:

1.担任院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基层教学组织或教学团队负责人3年及以上,所带领的基层教学组织或团队运行规范,建设成效显著,对学校和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出版高水平教学专著、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者发表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者作为主要团队成员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在省级及以上教学会议做大会报告或者担任主会场/分会场主持人;

3.担任国内外教学类期刊副主编及以上;或者担任全国性或者区域性教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发展或学科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地位和影响。

4.担任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研项目、一流课程、教学比赛的评审专家;或者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专家;现代教育质量意识强,具有丰富的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评价的经验。

三、申报与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于202371日—9117:00前,登录山东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94.7.30/jsfz/),通过“统一认证”方式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一)

2.相关支撑材料(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上传)

(二)学院评审

学院登录平台,于915日前审核教师申报材料,每个学院确定1-2名教育家型教师重点培养对象,每个专业确定2-3名教学骨干培养对象,并将学院公示盖章后的名单扫描件,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给本科生院。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三)系统培养

学院为每位培养对象制定为期3年的培养方案,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保证培养方案的全面落实。学校将教学骨干和教育家型教师重点培养对象纳入高端培养体系,优先推荐其担任省级及以上教指委委员和教学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其参加国际国内重要教学会议和海内外教学高端研修活动,优先推荐其参评教学荣誉和奖励、担任校内外教学评审专家和培训专家等。学校每3年对培养情况进行考核,对发展情况好的培养对象进行持续支持,同时启动新一轮重点培养对象的遴选和培养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征军 88362852 孙梦雨88364240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625


附件1:申报书